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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結夥」偷蘋果手機辯不認識 法官細看監視器揪真相

越籍男子吳定桃與同國籍的女子李孝義與阮氏乾等3人,在大台北地區商圈鎖定高檔手機下手行竊。(資料照)

越籍男子吳定桃與同國籍的女子李孝義與阮氏乾等3人,在大台北地區商圈鎖定高檔手機下手行竊。(資料照)

2018/03/23 14:5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越籍男子吳定桃與同國籍的女子李孝義與阮氏乾等3人,在商圈偷手機遭逮。台北地院審理時,3人均否認「結夥」偷竊,嘴硬辯「只有一人偷、其他人在逛街」,但細心法官根據蒐證帶戳破謊言,認定三人一同犯案,依刑責重的加重竊盜罪判被告1年3月到1年7月刑期,部分得易科罰金,服刑完畢後均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吳與李、阮氏去年8月一同入境,偷竊地點遍及北市,地點包括南京西路新光三越百貨、景美夜市、捷運中山站地下街與師大夜市等地。判決指,3人都鎖定蘋果手機下手,至於其他廠牌,則看準高階機種,總共得手20支。

3人被通知到案後均否認刑責較重的結夥搶劫罪;吳自辯「只是去逛街」;至於李與阮氏則同時辯稱,與吳只是朋友關係、非共犯,兩人的律師則說,依據監視器畫面無法顯示3人有共同竊盜行為,企圖撇清結夥關係。

但法官細看畫面後發現,3人行竊時有人負責推擠被害人、阻擋去處,再伺機前往包圍,最後下手得逞,因而認定被告間行為屬於結夥偷竊,依加重竊盜罪論處。

吳定桃部分,應執行為1年7月;李孝義1年3月,另1年刑期得易科罰金36萬元;阮氏乾應執行刑1年3月,另1年2月刑期得易科罰金42萬元;3人服刑完畢後均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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