譏金帽獎廚師是「廚餘」 2同業判賠
2018/03/23 14:3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曾獲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金帽獎」優良廚師肯定,並在國宴擔任表演的主廚林振廉,遭張姓同行誹謗:「說自己廚神...廚餘還差不多」、「詐騙集團」、「比妓女還不如」等語,另名陳姓同業轉貼此文,新北地院去年8月依加重誹謗罪判張拘役40日、陳30日,今再判張、陳須各賠林9萬元、5萬元,另須在個人臉書刊登道歉啟事7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6月11日,張男在臉書張貼林男照片,將眼睛部分畫線遮蓋,留言寫下「當初我介紹去魚翅店上班被開除,又冒用魚翅店名字說他是魚翅店行政主廚的人。現在能跑到學校教書,自稱是國宴主廚,又稱是廚神,廚神有用嗎?」
另還寫道「炒菜炒出來跟廚餘一樣,三層肉蒜苗都炒不好,還廚神,這種技術比我七八十歲的老媽還爛,還能當餐飲科老師,我媽不就可以當教授或博士了,詐騙集團的喔」、「爛貨也能去學校教餐飲科」、「像這種咖有辦法當講師,對我們這些靠實作的是一種恥辱!」等語,陳男轉貼文章,一併挨告。
林男認為名譽受損,連帶影響他的工作機會,除提出刑事告訴,另對張、陳提出20萬及10萬元求償,並要求兩人在臉書及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民事法庭審理時,張男未出庭,陳則說對刑事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但上訴已遭駁回確定。法官審酌兩人收入,判張、陳須各賠林9萬元、5萬元,另僅有兩人臉書好友看得到貼文,認為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