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跳水10多公尺想遁逃 警察後追跳水逮人
2018/03/24 12:02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為了躲警察,連命都不要了!苗栗縣銅鑼鄉李姓男子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被苗栗地方法院通緝,但李男不知悔改、痛改前非,竟然為了躲避警方追緝擁槍自重。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獲報後,前往李男位於銅鑼鄉藏匿的鄉山中小屋追緝,過程中李男為了逃避竟然不顧生命危險往旁邊落差10餘公尺小溪縱身一跳,警方見狀也連忙跳入溪中,總算順利逮人後今天將人移送。
警方指出,李男早就因持槍,行徑作風大膽引起注意,曾被警方查獲,之後卻開始四處躲藏、不知所蹤,因此被苗栗地方法院通緝。所謂「狡兔三窟」,由於李男擔心被警方抓到後要入獄,躲藏在山區、不停更換藏匿地點。
警方為了逮捕李男,經過多日情報蒐集與查訪李男曾出沒地區,分析出李男可能藏匿於銅鑼鄉一處山中小屋,且得知李男擁槍自重,警方便縝密布局要一舉逮人。
警方前往李男藏匿處圍捕攻堅時,李男突然間奪門而出,並直接跳入旁邊溪流想水遁。苗栗警分局偵查隊員見狀立刻追上,也跳入溪中,抓住李男,當時李男所持改造手槍與土造子彈8顆還掉落溪中。
警方逮捕李男後,今天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通緝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移送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