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7顆鳳梨吃上竊盜罪 比丘尼:別人叫我摘
2018/04/02 09:20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一名年約57歲陳姓比丘尼,在高樹鄉泰山村加蚋埔段一處農田,涉嫌偷摘鳳梨遭警方活逮,事後還辯稱「是別人承諾我可以摘的」,說詞反覆,里港警分局訊問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里港警分局泰山派出所近日接獲一名果農報案,指稱有一名身穿短掛的尼姑,在農田偷摘鳳梨,警員柯進國、實習警員徐安妮立即趕赴現場。
到場發現尼姑正要騎機車離去,員警火速將她攔下,並在其摩托車置物籃及車箱內取出7顆鳳梨,鳳梨包裝紙上印有果農商標,果農當場指證歷歷,證實是其所種植,目前市價約500元。
警方詢問陳姓比丘尼「鳳梨如何取得」,她辯稱是「別人承諾可以摘取」,警方再繼續追問是何人允諾時,陳姓比丘尼又改口說「忘記了」,說詞反覆,警方研判是推託之詞,依果農的指證及所蒐集相關證據,將陳姓比丘尼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