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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報復劈腿女友 偷錄愛愛PO網狂轉傳

男子偷錄與女友性愛過程上傳網路,被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男子偷錄與女友性愛過程上傳網路,被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2018/04/05 00: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林姓男子僅因不滿陳姓女友還有其他情人,竟偷錄兩人性愛過程,不僅交給陳女前夫,還上傳YouTube網站,更私訊給陳女多名友人,就是要讓她身敗名裂,新竹地院依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林姓惡男判刑6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陳女原為男女朋友,去年7月,林男在房間內未經陳女同意,以微型攝影機竊錄2人愛撫及性行為過程,分段成5部影片存在隨身碟,交給陳女前夫李男,還上傳至YouTube網站,標題訂名為「褓母人妻偷情外遇」,並透過臉書通訊軟體以私訊傳送給認識陳女的多名友人。

去年8月,林男以簡訊傳送竊錄影片截圖給陳女後,陳女馬上打手機質問他,得知林男已竊錄兩人性愛過程,要求他交出影片。

林男竟恫稱:「妳只要平平順順去過妳的日子,妳不要再去傷害任何人…只要大家相安無事,不再受到妳的欺瞞,受到妳的傷害,1年以後我會把它刪掉…,不可能還給妳…放心,只要大家相安無事,我絕對不會拿影片來對妳怎樣…」等語,意指陳女若不願配合他的要求,影片將長期保存,而且隨時可能對外散布,讓陳女心生畏懼。

法官認為,林男僅因不滿陳女尚有其他情人,即竊錄2人性愛過程,並使用YouTube網站散布於眾,非但侵害個人隱私,也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又利用竊錄影片恫嚇被害人;而且陳女到庭稱不願意原諒林男,顯然林男惡行已對陳女產生嚴重心理創傷,最後,新竹地院依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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