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挨撞不計較反被判刑 檢:留在現場保權益

司進會呼籲民眾「肇事」一定要留在現場處理,以免引發事後爭議。(記者吳政峰翻攝)

司進會呼籲民眾「肇事」一定要留在現場處理,以免引發事後爭議。(記者吳政峰翻攝)

2018/04/12 11: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宜蘭地院一名張姓法官日前開車行經路口,遭到一名違規闖紅燈的少年撞上,當下未下車處理,事後卻被依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判刑,這種「被撞還被罰」的怪象,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監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齡梓解釋,司法實務上的「肇事」不以有無過失為要件,駕駛人若發生車禍,還是要留在現場處理,保障雙方權益。

王齡梓表示,刑法第185-4條肇事遺棄罪的立法理由為「為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特增設本條關於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處罰規定。」可知訂立肇事逃逸罪的目的是要避免傷亡發生,課以肇事者救護傷者的義務。

而「肇事」並不以對該車禍之發生有過失為要件,王齡梓強調,這向來是司法實務的見解,因此發生車禍時,即使倒楣被撞,只要未留在現場幫忙救護、報警,對方又受傷,就會被認為成立肇事逃逸罪,刑責為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齡梓說,有人因為酒駕擔心遭警查獲而離去,卻不知肇事逃逸罪責實比酒駕罪重了許多!也有人挨撞認為是對方的錯,但不想追究而自行離去,卻遭移送肇事逃逸;更見過自小客車駕駛人被無照的少年騎士碰撞,因擔心報警會害少年被開罰,好心表明不追究車損後直接離去,卻不知換來的是肇事逃逸刑責及對方勒索!

以桃園地檢署為例,2017年新收肇事逃逸案件就有137件,而整年度遭提起公訴案件更有247件(含2017年之前所收肇事逃逸案件)!如經鑑定無過失,還是有可能因擅離現場而遭判刑,即使獲得緩刑,還得另外繳納公益捐,得不償失!

王齡梓建議,發生車禍時,不管自己是否有責任、有過失,務必留在現場等待警方處理、協助通報救護車進行救護,即使因傷勢輕微或當下只有車損,兩方都無意願報警,也要留下姓名、電話等聯絡方式,並書寫切結書、錄音錄影存證,以證明自己並無逃逸犯意,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