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內線交易 光倫電子前董座楊其恆判刑6年
2018/04/16 14:4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東元集團孫公司光倫電子前董事長楊其恆,擔任東友科技發言人期間,得知東友將投資光菱的內線利多訊息,以父母名義大舉購買光菱股票3380張,獲利27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依內線交易、逃漏稅等罪,判楊其恆6年有期徒刑,另有6月可易科罰金之刑;楊的父母親也被控內線交易罪,但獲判無罪,只依逃漏稅各被判刑3月、1年,緩刑2年。可上訴。
光倫電子隸屬於上市公司東友科技,是東元集團的孫公司,檢調接獲檢舉指出,東友科技2011年有意投資光菱電子,時任東友總經理特助兼發言人楊其恆,在利多消息公布前,即透過父母親友,購買光菱股票3380張,再賣給東友,涉內線交易。檢調2013年發動搜索約談,前年底起訴。
楊其恆承認應東友公司董事長黃育仁請求,以光倫公司名義於短期內購得光菱股票,再於股價上漲後盡數掛單出售給東友,但否認內線交易,辯稱因為黃育仁指示他買進光菱股票的期限過短,光倫要在期限內完成這項任務,他才將他實質掌握的光菱股票賣給光倫。
但北院認定,東友公司欲迴避取得光菱股票總額超過10%須申報的義務,而透過楊其恒短期內購入光菱公司3380張股票,這件事確屬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楊在事先得知而大舉買進賣出,構成內線交易罪,合議庭認定內線交易總成交1663張,獲利276萬元,除了將楊判刑,並沒收不法所得27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