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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長拿強鹼潑妻 辯稱:想讓她冷靜

朱姓士官長開完庭後躲避記者,快步離去。(記者黃捷攝)

朱姓士官長開完庭後躲避記者,快步離去。(記者黃捷攝)

2018/04/18 15:5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國防部軍情局朱姓士官長不滿陳姓妻子提議離婚,狠淋2桶「氫氧化鈉」強鹼溶液,導致妻子全身多處灼傷、視力受損。士林地院今開庭,朱男竟想塑造自己好男人的形象,辯稱只是想讓妻冷靜,才隨手拿起水桶潑灑,沒意識到拿的是強鹼溶液。

檢方起訴指出,30歲朱男與34歲陳女感情不睦常吵架,陳女去年7月1日傳LINE要求離婚、分居,朱男竟朝她的攤車噴漆洩憤,還到租屋處預謀潑鹼,事先關閉水源總開關,待妻子踏進家門,當場淋下2桶氫氧化鈉溶液,掐脖壓制後才離開現場。

檢方原依重傷害起訴,法院審理重點則在於要用重傷害未遂、還是傷害論罪,陳女治療後傷勢恢復良好,並與朱男達成和解,若最後以傷害論罪,因陳女願意原諒撤告,法院就會判決公訴不受理,朱男就可能逃過刑責,也能保住士官長職務及退伍後的退休俸。

朱男今辯稱,他從來沒想過潑鹼傷害陳女,當天是因家中陽台排水孔堵塞,才會出門買鹼片疏通,途中接到陳女傳LINE提議離婚、分居,他認為事情沒嚴重到這樣,但妻子堅持,他很生氣,才會臨時起意買噴漆去噴攤車,隨後回家。

朱男還說,因陳女一直堅持離婚,還打電話打擾他的父母,見陳女進家門,為了讓她冷才隨手抓起門邊的水桶,朝陳女身上潑去,沒意識到那一桶是強鹼溶液。

法官質問他傍晚5點多回家,陳女則是9點多回家,這期間他都沒有疏通水管?朱男說,他都在整理衣服,法官追問,小小7坪的套房要整理4個小時?朱男一時語塞,才結巴地說:「因為很多,有些舊衣要拿去回收。」

朱男並否認關閉水源,法官再問,那為何他也被鹼潑到,卻不就近在家沖洗,反而騎車去超商買水,朱解釋,他本來以為不會這麼嚴重,離開後發現身體發燙,心裡卻又想著不適合回家,才會選擇去超商買冰水,後來提著水返家想幫陳女清洗,陳女卻已被救護車載走,「我並不想傷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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