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騙使用非法醫材? 李進良告徐薇丈夫等人不起訴
2018/04/19 10:3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藝人胡瓜的女婿、醫美醫師李進良,被控使用「羅比珍妮」醫材公司涉違法引進的隆鼻、拉皮線材,為病患整形,被依涉嫌違反藥事法起訴;李進良否認犯罪,聲稱是被「羅比珍妮」騙而進貨,怒告羅比珍妮大股東、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已故總統蔣經國御醫姜必寧之女姜琤、公司員工陳佳慧、何沛璇4人涉嫌詐欺,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李知情,今將4人不起訴。
「羅比珍妮」醫材公司由負責人姜琤出錢投資,補教名師徐薇的丈夫江正明也是大股東,該公司涉嫌向韓國「媚得康」公司進口、販售未經衛福部准使用的隆鼻、拉皮線材,可能導致病患發炎、感染,不法獲利2000多萬元,北檢去年10月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姜琤、江正明等人,北院審理中。
庭訊時,43歲李進良表示,羅比珍妮是醫材界有資歷的大廠,姜琤父親是兩蔣御醫姜必寧,前夫是台北榮總醫院副院長劉建麟,醫界很多人尊稱她「師母」。
此外,要使用姜琤賣的線材,還須赴韓國訓練,繳交約50萬元的學費,在國內還有各大相關醫療學會、甚至是理事長,在學會上助講推銷,且姜琤也有向診所提供有載明品牌的許可證,每次進貨都有合法的收據,使他完全不覺得拿到的線材是另行加工包裝的非法線材。
檢方傳喚姜琤等人,均證稱當時曾向李進良表示進貨附上的是儀器證照,至於線材證照還在申請中;此外,李進良診所的一名員工也證稱「李進良應該知情」,說法姜琤等人一致。
檢方認為,李進良身為專業醫師,不可能不知道線材因具侵入性、需滅菌等,其證照是與儀器分開的,再加上證人說詞,認定李進良早已知情,今將江正明、姜琤等4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