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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干擾又延查?管中閔涉違法赴中兼課案 北檢本週不傳喚

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資料照)

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資料照)

2018/05/01 11:5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教育部上週五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決定,不聘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為台大校長,全案退回遴委會初審候選人資格階段、重選校長;由於本案已陷入「拔管」與「挺管」兩派的角力,針對管中閔被告發赴中國兼課,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案,據悉,台北地檢署為避免外界干擾檢方查案步驟,本週將不會傳喚管中閔。

據悉,北檢原定4月中旬要祕密傳訊管中閔到案說明,但4月16日以電話通知管後,又突然取消傳喚動作,主因即是北檢考量有一部分函調的資料尚未收齊,加上不少媒體日以繼夜地在北檢堵訪,為避免傳喚管中閔出庭被媒體揭露,而影響檢方的辦案步調,檢方才臨時踩煞車,取消傳喚。

上月29日,管中閔曾接受媒體採訪,直言他沒收到教育部的聘書,卻收到「司法傳票」,質疑「政治力赤裸裸的介入」,擺明要他不能當台大校長。

據了解,在目前「拔管」與「挺管」兩派勢力激烈角力的態勢下,北檢不願捲入外界無謂的紛爭,而影響檢方查案進度,才選擇在備齊相關資料及事證之前,暫時不傳喚管中閔,全案仍為他字案。

管中閔被踢爆涉及自2005年起,在中國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更有民眾剪報、蒐集相關資料向北檢告發,檢舉管在2015年2月初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有關涉密退離職政務人員管制3年赴中等相關規定。

此外,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等人,3月23日也曾委請律師詹晉鑒向北檢告發,指控管中閔未主動揭露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違法兼職近110天,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另外,台大校長遴選會主事者郭大維、黃韻如、陳維昭等人,則涉嫌放任管中閔違法兼職,亦被告發圖利罪。

詹晉鑒告發時表示,呼籲台大莫以大學自治之名,行包庇之實,大學自治的目的,在於防止國家「行政」權力介入校園,而非「司法」保護傘,懇請台大能幡然歸正,對於校長遴選過程中徇私舞弊者依法懲處,並主動調查相關人與管中閔涉嫌違法等行為,以維校譽。

法務部高層指出,管中閔為依法受到管制的涉密退離職政務人員,若未經核准就逕赴中國兼課,將面臨2年刑責,目前先由北檢釐清事實,調查管中閔是否在未經報請核准情況下就赴中;至於管中閔擔任國發會主委期間,以及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任內,有無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相信北檢也會一併查明,法務部不會介入個案。

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則曾於本案分案後表示,已指派重大刑案專組負責調查,但為避免承辦檢察官遭受外界壓力,才由他督軍指揮。邢也強調,培養一位學術人才非常不容易,此案涉及管中閔的聲譽,定當謹慎以對、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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