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計畫釋憲案 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2018/05/04 17: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高達1071億元,引發38位立法委員質疑合法性,去年9月間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案暨暫時處分,並主張「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違憲,大法官4日早上做出不受理的決議。
大法官會議議決書指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事件法」規定,釋憲案最少應有38名立委提出,本案雖然剛好達到門檻,但其中一名立委並未參與前瞻計畫預算審查,應予扣除,因此本釋憲案的聲請要件不符。
議決書顯示,本釋憲案僅泛泛指摘預算審查違反法律,或抽象主張提案權及議決預算權限遭剝奪,但未具體敘明適用憲法或法律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要件也不符。
另其他要件也不足,大法官因此認為本釋憲案未達門檻,因而決議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