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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校長過世 子女繼承財產仍得沒收

新北地院。(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2018/05/06 22: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中前校長沈炳煌涉入營養午餐弊案,他在偵查時坦承犯行、繳回1百多萬,卻在審理時意外過世,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其子女因繼承取得這筆財產權利,檢方認為應沒收,家屬反對,新北地院法官依證據判定,沈收賄188萬餘元,依刑法沒收新制,裁定沒收,以免家屬坐享犯罪所得!

據查,沈炳煌因涉入營養午餐弊案,他面對檢方偵訊時,坦承犯行,並主動繳交192萬餘元賄款,其律師並向檢方表示:「被告坦承犯行,希望檢察官給被告機會」,案件起訴後,法院進行準備程序庭時,沈炳煌仍認罪:「收錢就是不對,我認錯!」

但2012年11月間,沈炳煌卻因意外跌倒不幸過世,他的子女因繼承取得財產後,曾向法院聲請返回這筆款項,法院不准,檢方事後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等規定,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沈炳煌的3名子女認為,父親雖被起訴,但未經法院宣判有罪,應視為無罪、無辜,且沒收新制是2015年制訂,隔年7月施行,本案違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及罪刑法定主義。

法官依沈男在偵查時供詞、行賄者犯罪事證等判定,沈男收賄金額是188萬,非192萬,依刑法沒收修法意旨、司法院釋字等判斷,本案適用刑法沒收新制,並未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這188萬餘元應予沒收,以免其子女得以坐享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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