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共諜案2審判太輕 高檢向最高法院提上訴
2018/05/07 16:0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中生周泓旭來台發展共諜組織,吸收外交官未遂,一、二審均被判刑1年2月,高檢署認為周泓旭於歷審審理期間均否認犯行,且另涉及吸收新黨青年軍加入組織一案,考量周泓旭的刑責過輕,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去年12月19日,檢調偵辦周泓旭涉吸收王炳忠等人一案,曾搜索王炳忠等新黨青年軍成員住處,後來王等人改列證人請回,周泓旭則被北檢認定其吸收王炳忠等人的行為,與先前他被起訴吸收外交官未遂一案,有裁判上一罪的關係,因此將周泓旭移請當時仍審理中的高等法院併案審理。
但今年4月26日,高院宣判周泓旭吸收外交官一案,仍維持一審判決,判周1年2月徒刑;至於北檢移併審理的吸收王炳忠等人一案,高院認為兩案的上級單位、吸收對象、犯罪時間、行為模式均不同,退回併辦並由北檢另行偵辦。
關於高院退回周泓旭吸收新黨青年軍併辦一案,高檢署認為周泓旭涉吸收新黨青年軍一案,與周涉吸收外交官未遂一案的犯罪情節重複,認為有裁判上一罪的關係,不認同高院退回併辦,此部分也已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