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丈量警示標誌距離後... 法官撤銷他的罰單

丈量警示標誌距離後...,法官撤銷他的罰單。示意圖。(資料照)

丈量警示標誌距離後...,法官撤銷他的罰單。示意圖。(資料照)

2018/05/22 11:5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謝男在環中路五段慢車道,速限40公里,他開60公里,超速被逕行照像舉發,罰款1600元及計點1次,他GOOGLE地圖查詢照相取締的「警示標誌」,距離照相儀器363公尺,又實地丈量也是這個距離,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規定,於雷達測速儀器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設置科學儀器採證之警示標誌,他提行政訴訟勝訴,法官將原處分撤銷。

台中地院行政法庭判決書指出,謝男駕自小客車在2017年9月10日8時許,經環中路五段(北往南)近樂田巷口前(慢車道),因「限速40公里,儀器測照測得時速60公里,超速20公里」,被裁罰新臺幣1600元,違規點數1點。原告不服,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而謝男上網到GOOGLE地圖查詢,發現照相儀器與「警示標誌」兩者距離約363公尺,為求慎重,謝男同年11月5日偕同家人至現場再以捲尺量測兩個地點距離,結果亦約為363公尺。

可是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3項規定,於雷達測速儀器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設置科學儀器採證之警示標誌,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顯然該設置有不當,其處分在程序上違法。

法官審酌原告的說詞,法官請開單員警實地丈量也達368公尺,其處分有程序違法,應該撤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