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工程師忘不了人妻!這句話說出口...被判賠160萬

一名簡姓工程師和已婚的江姓婦人發生婚外情,被法院判賠160萬元。(情境照)

一名簡姓工程師和已婚的江姓婦人發生婚外情,被法院判賠160萬元。(情境照)

2018/05/24 07: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江姓婦人與簡姓工程師發生婚外情,遭吳姓丈夫抓包,簡男被送至警局,並簽下和解書,同意賠償吳60萬元,若違反約定須賠300萬元,不料簡仍數度和江婦約會,甚至建議江婦「願不願意離婚,換個組合?」高等法院因此認為,簡須再賠償吳100萬。

根據《聯合報》報導,簡男和已婚的江婦從2015年起多次幽會,最後被抓到共上摩鐵,吳男表示,簡被抓包時,雙方簽和解書,承諾4個月內更換工作地點,不得再與江婦見面或有任何聯繫,如有違反須賠償「懲罰性違約金300萬元」,沒想到簽完和解書後又再犯,因此提告求償190萬元。

簡男則辯解,當初是在派出所簽和解書,像是「現行犯」般地被銬上手銬與腳鐐,會簽願賠「300萬」是因為心生恐懼。他也強調,當時以60萬元和解,但若是讓法院判決,金額不會這麼高;另外也聲稱妻子要向江婦求償,他才與江女保持聯繫。

雙方上訴後,高院根據江婦說法,簡曾對她說過已與妻子離異,問她「願不願意離婚,換個組合?」高院認為簡不知悔改還親吻、擁抱江婦,侵犯吳男配偶權,判須賠償16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