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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公務車出差卻報火車費 中油主管因898元被起訴

台灣中油公司蘇澳供油中心一名簡姓主管,因涉虛報差旅費,被宜蘭地檢署起訴。(記者張議晨攝)

台灣中油公司蘇澳供油中心一名簡姓主管,因涉虛報差旅費,被宜蘭地檢署起訴。(記者張議晨攝)

2018/05/24 10:14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台灣中油蘇澳中油中心簡姓主管,去年7月與陳姓、梁姓同仁赴嘉義出差,但簡男返回宜蘭後,虛報蘇澳至嘉義共計898元差旅費,直到今年1月,有人匿名向檢調檢舉,虛報差旅費一事才曝光,簡男雖否認虛報,稱是當時誤報,但宜蘭地檢署調查後,依詐欺罪嫌將簡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簡男在台灣中油蘇澳供油中心擔任主管,擁有10年以上資歷,去年7月10日,簡男與陳姓、梁姓同仁從供油中心駕公務車赴嘉義出差,隔天陳男、梁男先自行開公務車返回宜蘭,簡男則因12日至14日在嘉義另有訓練行程,而留住嘉義市的中油訓練所。

不過,簡男返回宜蘭後,於申報差旅費時,雖未曾從蘇澳搭車至嘉義,仍在7月12日申報蘇澳供油中心至蘇澳火車站、蘇澳火車站至蘇澳新站、蘇澳新站至嘉義等交通費共898元,直到今年1月,有人匿名向檢調檢舉,虛報差旅費一事才曝光。

檢方傳訊簡男到案時,簡男矢口否認犯罪;簡男稱,申報差旅費時,已經是出差後一個禮拜,當時他忘記住在公司宿舍,所以誤報去程的交通費。

簡男稱,因為是第一次碰到連續兩個出差,以為自己是搭車過去,所以才會誤報;但檢方質疑,詢問簡,「你是一個禮拜後就會忘記之前的出差嗎?」簡男辯,「因為我是經理,工作比較複雜」。

中油中區營業處也出示收款通知單,指簡男已在今年2月交還898元,希望量刑時酌參減輕,檢方審酌證人及簡男說法,仍依詐欺罪嫌,向簡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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