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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二航廈縱火案 涉案保全坦承男廁縱火洩憤

桃園機場張姓保全上個月12日因工作不順,竟在桃園機場第2航廈出境大廳一處男廁縱火案洩憤,遭航警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資料照片,記者朱沛雄攝)

桃園機場張姓保全上個月12日因工作不順,竟在桃園機場第2航廈出境大廳一處男廁縱火案洩憤,遭航警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資料照片,記者朱沛雄攝)

2018/05/24 11:35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上個月12日清晨桃園機場第2航廈出境大廳一處男廁發生縱火案,航警局刑警大隊調查後鎖定一名張姓機場保全涉嫌,經測謊後張嫌坦承是因為工作不順,才會縱火洩憤,航警調查後於本月22日將張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4月12日清晨2時55分,桃園機場出境大廳一處男廁擦手紙機不明原因起火燃燒,火勢迅速被桃機公司營運安全處人員撲滅,男廁所內擦手紙機及下方垃圾桶燒毀,航警獲報後立即封鎖現場及採集相關跡證,通知桃園市消防局火調小組到場鑑識,發現起火點在擦手紙處,並在男廁所內發現一只打火機,研判起火原因係人為縱火。

航警局刑大調閱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比對案發時間點後,鎖定一名張姓機場保全(年約22歲),張嫌在多次約談中否認涉案,本月18日經張嫌同意帶至刑事警察局接受測謊,張嫌自知測謊未過才向航警坦承犯行,航警將他帶至現場模擬犯案過程,確認張嫌涉嫌縱火。

張嫌在偵訊時供稱,因工作上不如意,為發洩心中不滿,案發當天在備勤室拿了一只只打火機,選擇航廈比較隱蔽的3樓北邊厠所,趁廁所內沒有人時,用打火機點燃擦手紙後迅速離開,並持續在四周關注廁所狀況,直到警報響起桃機公司營運安全處人員前往滅火後,張嫌還前往協助滅火,希望藉此隱藏自己縱火的嫌疑。航警調查後於本月22日將張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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