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委會總幹事莊姓男子 涉嫌侵占近20萬元被訴
2018/05/24 15:04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莊姓男子是桃園區一處生活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員工,奉派到桃園區龍安街一處社區擔任總幹事,卻以職務之便,侵占18萬2720元,今天被桃園地檢署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莊男(58歲)在社區擔任總幹事,負責代收社區管理費,並處理與廠商間的收受與交付款項,但他竟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從106年7月7日起到9月8日,涉嫌收取或提領款項,將總額高達18萬2720元侵占入己。
檢方說,依據中華民國刑法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莊男可能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