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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男被詐走83萬 才驚知女友竟是人妻

王女誆稱有意與陳男結婚,接著以沒錢繳納房租等為由,要陳男幫她付錢,事後陳男發現王女早已結婚生子,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王女有期徒刑4月。(記者陳慰慈攝)

王女誆稱有意與陳男結婚,接著以沒錢繳納房租等為由,要陳男幫她付錢,事後陳男發現王女早已結婚生子,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王女有期徒刑4月。(記者陳慰慈攝)

2018/05/26 16:5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2歲王姓女子被控與陳姓男子交往,涉嫌對陳男佯稱有意與他攜手共度一生,接著以沒錢繳納房租、網路費、電話費等為由,讓陳男主動掏腰包幫她支付,前後共計83萬餘元,事後陳男發現王女早已結婚生子,怒而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取財罪,判王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2歲王女於2015年4月起,明知自己早已結婚生子,竟以結婚為前提跟陳男交往,陳男被愛情沖昏了頭,以為遇到真命天女,喜孜孜幻想著兩人的美好未來。

交往一陣子後,王女透過臉書私訊陳男說,「沒錢繳納房租」、「缺錢付電話費」、「需要用錢」等由,希望陳男能予以金援,陳男前後幫女友付了83萬餘元,直到前年8月,才發現王女不但是人妻,還有孩子,自己竟遇到感情騙子,憤而對王女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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