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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兵合夥學長收賄120萬 拿錢不辦事還化名檢舉

游姓及曹姓男子曾在海巡署同單位服役,但已退役的學長曹男與學弟游男共謀,向林男所屬的走私集團收賄,兩人拿錢後卻不辦事,宜蘭地檢署調查後全案偵結,將兩人起訴。(資料照)

游姓及曹姓男子曾在海巡署同單位服役,但已退役的學長曹男與學弟游男共謀,向林男所屬的走私集團收賄,兩人拿錢後卻不辦事,宜蘭地檢署調查後全案偵結,將兩人起訴。(資料照)

2018/05/29 09:44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海委會海巡署第1巡防區游姓巡防兵及退役曹姓巡防兵,佯稱可代為聯絡漁船接駁,並監看雷達不通報,掩護林男所屬的走私集團非法進口農產品,藉此收取120萬元酬金,但游、曹2人拿錢後,非但未依約聯絡漁船,還化名「小巴」檢舉林男,宜蘭地檢署調查後,全案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將兩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游男是志願役士兵,與已退役的曹男曾在同單位服役,去年7月,曹男告知游男,林男所屬的走私集團打算進口一批中國香菇到台灣,兩人共謀,利用游男監看雷達職務之便,向林男佯稱可代為聯絡漁船接駁,並監看雷達不通報,向林男索取120萬元酬金,掩護其走私順利。

雙方敲定後,林男在去年7月底、8月初,於國五交流道旁某超商,把40萬頭款交給游男,再由游男轉交給曹男。未料,兩人收錢後,不僅未聯絡船隻,還化名「小巴」,向隊上偵緝組檢舉林男將於8月17日、18日走私,但海巡人員查緝時未有所獲。

游男、曹男事後稱走私一事已經曝光,要林男再付80萬尾款,才願聯絡漁船接駁,林男聽信後,在宜蘭運動公園旁及台北市分別交付60萬、20萬,但兩人收錢後仍未聯絡漁船。

林男走私未成後,憤而要求兩人返還120萬,曹男事後返還80萬,游男則無力返還,林男見狀,要求游男利用職務,進入海巡署系統,提供船筏基本資料,游男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分別登入系統,將多艘船筏資料用手機翻拍後,傳給林男。

檢調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經3個月蒐證,今年1月24日收網,偵訊時游男、曹男坦承所為,全案偵結後,將兩人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另游男所涉洩漏公務秘密文書等,則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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