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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法務部擲汽油彈 北檢聲押莽男

李嫌丟擲汽油彈。(記者王冠仁翻攝)

李嫌丟擲汽油彈。(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8/05/31 23:3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54歲男子李坤成疑對時事感到不滿,今天下午2點13分衝入法務部丟汽油彈,幸好縱火未遂,未釀祝融,李男隨後被保全及趕到現場的警員制伏,帶回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偵詢,詢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涉犯縱火重罪,且有逃亡之虞,於晚間11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譴責李男的暴力行為,呼籲民眾應以理性方式表達訴求,強調法務部長邱太三已指示政風等相關單位,就維安部分予以檢討,看是否有缺漏或需補強之處,他也肯定保全第一時間制止李男,才未造成更嚴重的損害。

檢警調查,今天下午2點13分,李坤城提著紙袋走入大門,當時毫無異狀,但他突然在大門服務台前約2公尺處,點燃手中紙袋,拋向服務台前地面,因火勢不強,當下就熄滅。

鍾姓保全人員見狀,立即出來阻止,並欲制伏李男,李男見狀先在中庭走動,而後從身上的斜背包中,取出裝有疑似汽油的瓶子丟向地上,在場另一位保全人員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處理,並通報法務部政風小組及長官。

下午2點18分許,一名警員趕抵,隨後陸續有其他警員會同法務部人員將李嫌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據了解,李坤成在場時謾罵稱對時局不滿,認為公務人員沒有作為云云。

法務部呼籲,任何民眾對政府或任何人有所意見,應循正當程序表達意見,不應使用暴力、兇器或其他具公共危險性之物品遂行不法行為,造成社會不安,這並非言論自由保障之範圍,也會造成侵害他人或國家社會法益,大家應共同維護社會安寧及進步。

男子犯後冷靜,持手機與他人聯絡。(記者吳政峰攝)

男子犯後冷靜,持手機與他人聯絡。(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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