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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槍手擊斃中國商人 狠男判無期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依共同殺人罪判陳男無期徒刑。(資料照)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依共同殺人罪判陳男無期徒刑。(資料照)

2018/06/07 20:59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陳姓男子和中國的谷姓商人有商業糾紛,2012年12月他指使郭姓友人赴深圳持槍近距離對谷連開2槍,致谷心臟、肺臟破裂慘死。後來郭回台被逮,陳在美國躲了5年仍落網,落網後他還辯稱「通通忘了」,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今依共同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判決書中還直斥他「心腸毒辣」。

郭男(39歲)因陳男(59歲)有恩於他,當時自願無償到中國深圳,槍殺了生技公司的谷姓商人,判決指出,郭男與陳男先後搭機到中國後,由陳男交付藏在茶葉禮盒內的1把制式手槍、2顆子彈給郭。

郭男拿到槍後,就自稱要送禮給谷姓商人,前往谷姓商人的辦公室,趁兩人獨處時,郭男拿出手槍連開2槍,致谷姓商人當場斃命。檢警追查到郭男,待他一返回台灣就逮人,先被依共同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至於主謀陳男逃往美國,躲了5年因心臟問題返台就診時,被警方查獲,但他推說不認識郭男、也不認識谷姓商人,但法院審理期間,法官調查,陳男委由郭男槍殺谷姓商人的罪證足夠,認定他既要逞其獸慾、又想斷絕警方追查路徑,可見「其心腸毒辣、城府至深,視人命如草芥,且毫無悔意」,已依共同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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