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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不實銷貨單誆騙國稅局 「呷尚寶」協理認罪獲緩刑

「呷尚寶」林姓協理涉嫌交付加盟業者不實進貨單據給國稅局,被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新北地院考量其無前科,予以緩刑。(擷取自呷尚寶官網)

「呷尚寶」林姓協理涉嫌交付加盟業者不實進貨單據給國稅局,被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新北地院考量其無前科,予以緩刑。(擷取自呷尚寶官網)

2018/06/15 16:53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連鎖早餐店「呷尚寶」每年營業額高達上億,被國稅局發現2005年至2008年間,開立不實發票逃漏稅,國稅局進而調查「呷尚寶」加盟店營業額,發現負責加盟業務的「呷尚寶」林姓協理,涉嫌交付加盟業者不實進貨單據,避免加盟主因得繳稅開發票,改向其他業者叫貨,新北地院考量其無前科,今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判林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另得上繳國庫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4年6月,國稅局約談「呷尚寶」雙北地區8家加盟店業者,要求他們攜帶進貨單據到國稅局說明,不少加盟業者未保留進貨單據,告知林男此事,林男擔心加盟店會被輔導開發票,因此指示不知情的女員工高價低報,製作不實的銷貨單,如培根單價122元,單據僅登載100元,再將單據交付業者,於國稅局訪談時出示。

林男出庭時坦言,為避免加盟店進貨金額超過20萬元,會被輔導開發票,業者可能改向其他廠商叫貨,才會要求女員工製作假的進貨單據。

法官認為,「呷尚寶」具相當規模,雖應維護加盟業者最佳利益,但仍應謹守法律份際,審酌林男擔任公司協理,具有相當工作經驗,仍有可為,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因此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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