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馬槍?男遭撞稱沒事走人 女駕駛隔月被控肇逃挨告傷害
2018/06/20 16:17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53歲黃姓女子上月晚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左轉信義路時不慎與過馬路的路人陳姓男子發生輕微碰撞,黃女趕緊下車詢問關心,只見陳男告訴她「沒事」,接著就走人,黃女見到陳男離開,也放下心離去,沒想到本月卻接獲警方通知,原來是陳男指控她肇事逃逸,並提出傷害告訴,這記回馬槍令黃女極為傻眼。
黃女向警方說,她沒有酒駕,撞擊當下,陳男有拍擊她的引擎蓋,她也很擔心地下車查看,並問陳男,「你有受傷嗎?」陳男回說,「沒怎樣」,黃女向陳男說,自己左轉時燈號還是綠燈,轉到一半變紅燈,也不見陳男積極辯駁,他接著就走人。黃女說,「我向他確認要不要報警,他說不用,我甚至還在現場等了幾分鐘才離開。」
陳男則是自行走到派出所報案,同時至永和耕莘醫院驗傷,陳男說,自己的下背、右肩都有挫傷,堅持認為黃女肇逃,要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警方說,陳男當下沒有報警也是有些爭議,但他堅持提出告訴,訊後還是將黃女依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嫌,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