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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接送有目的 男竟帶國中生到廁所口交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鄭男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鄭男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06/21 13:3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鄭姓男子去年底跑到國中籃球場搭訕認識落單的國中生阿強(化名),再溫馨接受阿強返家。鄭男見阿強卸下戒心,竟將他騙到球場附近的廁所幫阿強口交得逞,竟食髓知味,今年3月又約阿強到體育場廁所口交。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對未成年性交罪將鄭男起訴。

27歲鄭男因觸犯案件,須到觀護人室報到,4月向觀護人坦承說出曾幫阿強口交的事情,觀護人聞訊認為,事態嚴重轉請警方偵辦。

警方調查,有竊盜、妨害性自主前科的鄭男在市區某餐飲店上班,去年到某國中籃球場,看見落單的阿強,心生歹意向前搭訕,還經常接送阿強上學及回家,就像大哥哥一樣,非常貼心。

未料,去年底鄭男認為已經取得阿強信任,將他帶往校園內的廁所,脫下阿強褲子幫他口交,對「性」還懵懵懂懂的阿強,不知反抗,也未跟家人訴說。鄭男見他年幼可欺,今年3月又將他帶往綜合體育場內廁所,幫他口交。

員警請被害少年阿強到警局說明,他才緩緩說出,確實有被阿強帶到廁所口交,但不知道這是違法事情,所以沒跟家人及師長報告。

鄭男則向警方表示,確實有幫阿強口交,但沒有違背他的意願,所以才會有第二次的行為。警訊後,依涉犯與未成年性交罪將鄭男移送法辦;檢察官認為罪證確鑿,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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