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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法官怒了!2劣警逼不出毒品線索 翻臉開9萬元罰單

集集警分局對此案相當低調,他們自認沒錯,但尊重司法判決。(記者劉濱銓攝)

集集警分局對此案相當低調,他們自認沒錯,但尊重司法判決。(記者劉濱銓攝)

2018/06/23 00:0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邱姓男子去年8月開車被南投縣警局集集派出所員警攔查,警察發現他是列管的吸毒人口,以不強制驗尿為由,要求邱男報答恩情,交出毒犯「人頭」,逼問1個多小時,邱男堅稱沒有「人頭」可交,警察遂翻臉指控邱男酒駕,邱男認為警察問不到「人頭」惡意刁難,是在糟蹋他而拒絕酒測,員警怒開9萬元罰單與吊銷駕照,邱男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抨擊警察違法限制邱男自由,邱男沒有服從義務,判決行政處罰撤銷確定。

判決書指出,邱男去年8月9日凌晨0時許,開車暫停於集集鎮集鹿路旁,邱男指控說,他停車講電話,2名員警攔查,逼他交出「人頭」(吸毒與販毒者名單),否則要帶到警局強制驗尿,他有依規定準時驗尿,不怕警察強制驗尿,但他確實不知「人頭」,警察改指控他酒駕,邱男承認喝一杯酒,願意受罰,但警察酒測動機並非他酒駕,是逼問「人頭」未果而刁難他,他才拒絕酒測,「不知警察存的是什麼心,欠業績也不用這樣」。

警方答辯說,他們懷疑邱男睡著而攔查,先詢問毒品案的偵查線索,但並非1小時後才發現邱男酒駕,而是對話10多分鐘,就發現邱男酒駕,邱男也承認喝酒,告發過程合法。

南投地院勘驗警方密錄器,發現警察0時16分攔查,得知邱男有毒品前科,先質疑邱男持續吸毒,又質疑邱男沒有準時驗尿,員警一搭一唱演雙簧,扮黑臉的警察威脅,要把邱男帶回警局驗尿,扮白臉的警察說,可以不強制驗尿,但邱男欠警察一個恩情,「你要如何報答我?」,要邱男說出毒犯名單回報恩情。

邱男強調他願意「報恩」,但需要時間,當下沒有「人頭」可交,2名員警輪流質問邱男,彰化縣芬園警方查獲一批毒品,可能有漏網之魚,「你一定知道什麼人身上有東西(毒品)」,邱男宣稱不知道,員警又指邱男曾向其他警察,提供台中市太平地區的毒犯名單,要求邱男能再提供集集鎮與名間鄉的毒犯名單,邱男還是宣稱不知道。

員警又質問邱男的女友是否也吸毒,邱男答覆女友涉入毒品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員警見邱男拒絕提供「人頭」,改為質疑他酒駕,此時已是1時23分,距離攔檢已超過1小時。

南投地院認為,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要有「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才能攔停並實施酒測,警察攔查邱男,不是懷疑酒駕,第一時間也沒對邱男酒測,而是詢問吸毒人口的線索,事隔1小時後,因邱男沒有提供線索,警察才要求酒測,但此時邱男並無「已發生危害」,也沒有「客觀合理判斷有易生危害」,警察告發程序違法,裁定邱男勝訴,罰單與吊銷駕照等行政處罰撤銷。

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上訴二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見解與一審相同,並認為員警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欠缺職權行使的依據,卻限制人民行動自由,邱男沒有接受違法攔檢酒測的義務,台中監理所依據警察罰單,做出的罰9萬元與吊銷駕照等行政處分亦屬違法,應予撤銷,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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