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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女服務員襲胸 男大生辯稱精神疾病發作

鄭姓男大生跑到租屋據點對女服務員襲胸,屏東地院法官念在男大生已悔悟,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予以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攝)

鄭姓男大生跑到租屋據點對女服務員襲胸,屏東地院法官念在男大生已悔悟,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予以緩刑機會。(記者李立法攝)

2018/06/24 09:0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鄭姓男大生跑到租屋據點對女服務員襲胸得逞,警方循線逮到這名襲胸狼送辦,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他,鄭男則辯稱因精神疾病突然發作才鑄錯,願意賠償被害人,法官念在男大生已悔悟,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予以緩刑機會。

鄭男1年多前突然跑進一間租屋據點對店內一名女服務員襲胸,令被害人飽受驚嚇,所幸被店內其他工作人員制止,並報案處理,警方循線逮到鄭男,發現竟然是一名大學生,鄭男坦承犯案,但辯稱是精神疾病突然發作才出現該脫序行為。

法院為此委託醫學鑑定,認為鄭男雖然受焦慮及憂鬱情緒影響,但案發當時對於侵犯女性的想法,並未達脫離現實的情形,且無證據顯示鄭男精神狀態,達到已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的程度。

法官認為鄭男精神疾病發作的理由不具減刑要件,但念在鄭男並無前科,犯後展現悔意,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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