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色法官性騷擾女助理 獲輕判後又對司法院出招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資料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資料照)

2018/06/25 12:0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擔任法官時性騷擾女助理,曾遭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去年則判決他「免除法官職務」,要求改任法官以外職務,導致他調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後退休;但陳也聲請再審獲准,今年「三八婦女節」改判不須免職、罰新216萬元即可。據悉,陳事後立刻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訟,請求司法院給付法官退休金;不過,他已在上週五撤回全案。

回顧「陳鴻斌性騷」事件,原審認定陳8大言行不檢,包括「偷親女助理嘴角」、「稱絕對不會原諒女助理接受男性邀約」、「擋住辦公室大門阻止女助理離去」、「辦公室內擁抱女方」、「購物代付帳」、「送相機」、「邀女方上山拍照」、「掩飾自身疏失」等,判決免職。

但再審合議庭改認陳鴻斌僅違反「偷親、不原諒女助理接受邀約與不讓對方離去」等前3項、後5項則不構成,且因陳想親被拒後、僅口頭糾纏,因而認定他言行不檢程度輕,具有悔意,改輕判罰薪216萬即可。

而陳鴻斌也隨即向北高行對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給付法官退休金;但北高行稍早表示,陳已在上週五具狀撤回告訴,全案訴訟程序終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