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教授帶博士生出國研習涉下藥性侵案改判無罪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014年間中部某大學藥用化妝品系周姓副教授,被控帶女博士生到馬來西亞進行學術研討會,被控下藥性侵案,一、二審法官依下藥性侵判處他8年徒刑,更一審大逆轉,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甲女如喝下摻FM2椰子水,1至2小時內還能逛街、自行走回飯店、還記得周男要來拿房卡、記得性侵過程及下樓報警、作筆錄,不像喝下2至4毫克FM2的正常反映,積極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據了解,周是被害女生(甲女)指導教授之一,2人曾多次出國參加研討會,2014年5月兩人到吉隆坡參加會議,會議結束翌日當晚兩人相約外出逛街,走出飯店先買瓶裝椰子水喝,被害女生質疑此時被下藥FM2。
飲用不久,逛街至晚間10時各自回房,甲女供稱睡到一半周男敲她房門,她意識不清又倒回床上,周男趁她無力反抗性侵得逞,直到肛門出血才停止。
完事後25分鐘,甲女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在台男友,告知「我像(想)回家ㄌ」、「剛被老師強暴了」、「我現場(在)要回家」,並向旅館櫃臺報案,周男遭馬國警方拘捕、羈押。但馬國警方調查5天後不起訴。
馬國警方從周男留在飯店行李內查扣2枝塑膠吸管,驗出有FM2及安眠藥殘留;甲女回國經國內檢警採集尿液檢驗,查出有FM2代謝物殘留,全案依下藥性侵起訴周男。
此案一、二審都判8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合議庭請藥物專家證實解釋用藥反應,一般服用FM2後20至30分鐘後開始昏睡,約2至3小時進入深沉睡眠,至少6至8小時才會醒,後續反應8至24小時,但甲女在5月11日凌晨0時起,迄至5月12日1時25分搭上航空班機止,係處於報案、製作筆錄、驗傷及採證等,全程都是有意識狀態,未出現昏睡、昏迷、喪失記憶、嗜睡、意識混亂等服用2至4毫克FM2(用量是依殘留量回算)後可能出現之症狀。
被告周男辯稱沒下藥,兩人是合意性交,而周男行李中塑膠管驗出有FM2殘留,也確屬醫師開給周男睡眠障礙的處方用藥,周男供稱醫師建議把粉末磨碎後摻水攪拌喝下去,藥效會比較好,他就習慣性用塑膠管攪拌、溶解,法官認為並未違背常理。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檢方提供證據尚有可疑處未查。女子5月13日回國後雖採集尿液檢出FM2反應,卻無法證明是被告施以藥劑強制性交,因此改判他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更新時間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