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就為了攤位物品被移動 把鄰攤主當沙包打 判拘役50日

鄰攤移動自己的攤子物品將把對方當沙包打,南投地院判處拘役50日。(記者陳鳳麗攝)

鄰攤移動自己的攤子物品將把對方當沙包打,南投地院判處拘役50日。(記者陳鳳麗攝)

2018/06/25 23:4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埔里鎮陳姓攤販見自己攤上物品被鄰攤移到後方,氣得踢倒對方的桌子,再揮拳痛毆對方腹部、腰部和背部,還辯稱是對方拿掃把要打人卻反彈打到自己;法官認為「掃把反彈怎可能又打肚子又打背」,認定陳姓攤販因細故打人又毫無悔意,以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

「你在幹什?」陳姓攤販準備離開攤位時,發現攤架上的大陽傘、小冰箱等物已經被隔壁攤的攤販移至後方的空籃裡,怒氣衝上腦門,將鄰攤的桌子踢倒,桌上物品散落一地。

鄰攤的攤販彎腰撿拾物品時,陳男又朝其背部揮拳,雙方打起來後,繼續像練拳般痛毆對方肚子、側腰部和背部,蔡姓民眾跑來喝止也沒用,直到蔡姓女子揚言「我要去報警」,他才停手。

鄰攤主無端被當人肉沙包,後來驗傷,並提出傷害告訴;陳男否認打人,還說是鄰攤主拿掃把要打他,被他搶過掃把時,掃把回彈打到自己。惟被害人和證人指證被打的部位與驗傷單吻合,法官也認為,掃把回彈也不可能又打到肚子再打到背部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只因細故就打人,毫無悔意,他搶掃把時對方自己被掃把打到,顯見陳男是卸責但又不合理之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