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身房器材遭搬走 健身名人提告股東

陳丁印提告要求返還所有健身器材。(資料照,記者林宗偉攝)

陳丁印提告要求返還所有健身器材。(資料照,記者林宗偉攝)

2018/06/28 20:2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健身名人陳丁印,多年前與現任中華體總會長張朝國一起合資成立連鎖健身房「台北健身院」,雙方約定以「隱名合夥」方式、陸續設立西門、八德與新生等3家分店;但陳不滿「單獨所有」的八德店內健身器材被張等人搬走又不還,提告要求返還。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判被告應返還器材,可上訴。

陳丁印提告指出,八德店健身器材為他「單獨所有」,卻被張朝國找人圍毆後搬走,搬往張男兒子處所,討要未果後提告。但張等被告否認指控,且辯,雙方合夥事業尚未清算終結,陳自然不可主張器材為其「單獨所有」,加上器材雖在他處但「單純放置、可隨時查看」,可見沒有據為己有情況。

法官審理後採信陳丁印主張,認定八德店內器材為陳單獨所有,判應返還所有健身器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