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經營權之爭 董座告前董座背信、詐欺
2018/06/29 12:55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江姓男子曾任八德區一處火鍋店董事長兼店長,因他不滿徐姓男子要接任董事長,還要栽培他人擔任店長,2015年8月7日竟帶著不知情的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導致火鍋店暫停營業1天,桃園地檢署今依背信罪嫌,起訴江男與跟他合謀的蔡姓幹部。
2015年間火鍋店發生經營權之爭,徐姓男子預訂同年9月23日接任董事長一職,並有意栽培新店長,以取代江男(43歲),導致時任火鍋店董事長與店長的江男不滿,與蔡姓幹部(45歲)合謀,於同年8月7日下午2點左右,指使不知情的火鍋店6名員工離開火鍋店的工作崗位。
江男安排火鍋店員工們在大溪區一處餐飲店休息,火鍋店因此沒有服務人員可以出餐,暫停營業1天,估計損失3萬191元盈餘、1萬3067元房租,事後徐男提告,桃檢今天因江男與蔡姓幹部背信提起公訴。
徐男另指控江男等人詐欺,涉嫌從2012年1月間到2015年9月間,實際上未買進「白蝦」、「白刺蝦」等食材,卻用估價單請款詐領359萬4800元,檢方調查,徐男等人因估價單疑遭更改,就懷疑江男等人涉詐,證據不足,已予江男等人挨告詐欺罪嫌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