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錯人挨告 邱毅臉書向台大教授致歉
2018/06/29 13: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立法委員邱毅前年3月在政論節目中,直指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是浩鼎公司大股東鄭秀珍的姊姊,鄭秀玲控告邱毅誹謗並民事求償10萬元並登報道歉,刑事一審判邱有罪、二審改判無罪定讞,民事案件今天台北地院開庭,庭後邱毅在個人臉書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與鄭秀玲達成和解撤告。
邱毅今上午10點半在臉書發文指出:「道歉人邱毅因於談話節目上,誤稱台大經濟系鄭秀玲教授為浩鼎公司十大股東之一鄭秀珍之姊姊,實則兩人並無姊妹關係,致外界認鄭秀玲教授涉入浩鼎案疑雲,侵害鄭秀玲教授之名譽,道歉人深感抱歉,道歉人邱毅謹向鄭秀玲教授致歉,特此聲明。道歉人邱毅」。
鄭秀玲的委任律師邱顯智,也隨即在臉書分享邱毅的發文擷圖,稱「鄭秀玲老師會將邱毅先生給付的賠償金,全數捐給司改會及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鄭秀玲指控,她與鄭秀珍、浩鼎案沒有一點關係,邱毅卻在2016年2月於多個政論節目中稱她是鄭秀珍的姊姊,還說她是「學閥」、「政治新貴」、「小英基金會的」,未經查證就發布不實消息,侵害她名譽權,要求邱毅賠償並回復名譽。
刑事一審依誹謗罪將邱毅判刑3月,二審卻認定邱毅只轉述外界傳聞,沒有真實惡意,改判無罪定讞。北院今上午開庭,雙方都委由律師出庭,庭前即已達成和解,邱毅上午依約在臉書張貼道歉文,賠償金額則是保密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