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誤將女友當山豬射殺 男子過失致死送辦

陳男焦急將林女送醫,不敢置信自己竟槍擊女友。(資料照)

陳男焦急將林女送醫,不敢置信自己竟槍擊女友。(資料照)

2018/07/06 12:19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誤把女友當山豬!桃園市大溪區61歲林姓婦人於4日晚間11點多,和同齡陳姓男友及男友堂弟,相約到山上打獵,不料,林婦反光的瞳孔被陳男誤認是「山豬的眼睛」,不幸遭陳男一槍射中斃命。警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陳男移送法辦,由於林婦是返回桃園大溪住處拔管,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代為相驗,檢方昨天複訊後裁定陳男限制住居後請回。

檢警相驗林婦遺體,初步發現林婦身中1槍,預計於下週四下午解剖遺體,查明死因;後續會進行鑑驗程序,確定確切開槍的槍枝,而林婦家屬無異議,表示不會提告;桃檢則表示,待解剖報告出爐後,全案會移回苗栗地檢署做後續偵辦。

檢警調查,4日晚間11點多,由陳男駕駛自小客車,載著林婦及堂弟到苗栗縣造橋鄉上山打獵,陳嫌將車子停妥後獨自一人上山尋找獵物,不料,陳嫌用頭燈看見下方有疑似瞳孔的反光一動也不動,以為是山豬,隨即開槍射擊,不久就聽到堂弟在山下大喊「射到人啦」,才知自己鑄下大禍,緊急將血流滿臉的女友送醫急救但仍回天乏術。

警方另在陳男的車上查獲黑色及咖啡色各1把無照獵槍、10厘米鋼珠58顆、11厘米鋼珠46顆、未擊發的45顆加長型火藥喜得釘及一顆擊發的喜得釘,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