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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在北士科堆兩層樓廢棄物 業者遭法辦

保七總隊前往現場勘查。(記者鄭景議翻攝)

保七總隊前往現場勘查。(記者鄭景議翻攝)

2018/07/08 15:45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北投區某曾姓廢棄物清除業者,涉嫌無照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用地,設置廢棄物堆置分選場轉運站,並任由業者在廠區作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組成專案小組,1月底前往勘查,發現該地廢棄物堆置達兩層樓高,居民苦不堪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偵辦,經數月駐點稽查,業者六月中將土地返還。

檢警調查,曾男以每車新台幣3000元的價格收購來源不明的廢木板、廢塑膠、廢磚塊、廢玻璃等,並放置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86、87、89地號土地上貯存,再行分類轉運至他處處理,估計近4年的非法獲利達上千萬元。

檢警指出,曾男不但無照,按理不得設置廢棄物貯存轉運站,且曾男非第一次觸法,2014年就曾因同樣原因遭查獲送辦,但獲不起訴,竟心存僥倖,持續從事不法行為。

檢警依現場查核結果,認定曾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46條,並立即啟動駐點稽查,要求業者清運至合法處理場,不許再運廢棄物該地;5月1日業者將廢棄物清運完畢,六月中旬將土地返還給北士科。

保七總隊表示,業者未依合法管道申請,就從事廢棄物儲存及分類作業,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罰緩,另收受廢棄物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新台幣1500萬罰金。

廢棄物堆兩層樓高。(記者鄭景議翻攝)

廢棄物堆兩層樓高。(記者鄭景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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