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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期間違停計程車招呼站 法官挺她判撤單

新光醫院旁的計程車招呼站。(圖擷取自google map)

新光醫院旁的計程車招呼站。(圖擷取自google map)

2018/07/16 15:09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邱姓女子以為過年期間新光醫院沒有門診,今年2月17日大年初二便把車子停在院外的計程車招呼站,事後收到600元違停罰單,她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雖然邱女確實違規,但情節輕微,未造成任何危害,判決撤銷罰單。

邱女主張,新光醫院周一到周六有門診,因週日沒有門診,所以沒有計程車排班,招呼站也未限制其他車輛停放,既然如此,過年期間醫院也沒有門診,也沒有計程車排班,一般民眾依常理推斷,都會認為可以停車。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則說,該計程車招呼站明確設置告示牌「週一至週六、8時至18時、計程車招呼站」,大年初二當天是週六,因此對邱女開單並無問題。

法官認為,既然該地點設置告示牌,又無其他規定指出過年期間可以停車,其他車輛當然不能占用,開立罰單沒有違誤,不過,因大年初二放假,一般民眾的確會誤會可以停車,且勘驗舉發照片,當天也無其他計程車排班,邱女違規行為並未影響到他人,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遂判決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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