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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男為車手把風判入獄 父母被拖下水連帶賠772萬元

黃婦被詐騙6.5公金黃金。示意圖。(資料照)

黃婦被詐騙6.5公金黃金。示意圖。(資料照)

2018/07/17 10:2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未滿20歲蕭姓男子,因積欠「小胖」債務,答應幫「小胖」把風,每次可抵2000元債務,總計5次免除1萬元債務,「小胖」則是詐騙集團車手,2015年5月詐騙黃婦6.5公斤黃金(市價772萬餘元)得逞,此案「小胖」沒被抓,蕭男卻落網,黃婦向蕭男及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法官判決蕭男及其父母要連帶賠償772萬餘元。

此案蕭男已被判刑2年2月,不法所得1萬元追繳,目前在台中監獄服刑中,而因行為時2015年5月蕭嫌未滿20歲,其父母為法定代理人,被害人黃婦向蕭男及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書指出,蕭男在2015年經「小胖」介紹加入詐騙集團,該集團向黃婦進行詐騙,誆稱黃婦的身分證及健保卡遭冒用,又被持往銀行申辦帳戶,但黃婦屢傳未到,現在必需配合把財產交給法院公證調查,且需將存款轉到台灣銀行購買黃金後交付公證,配合調出內鬼。

黃婦不知有詐,陷於錯誤,2015年5月25日起連續5日,將存款存入台灣銀行後購買黃金,再將黃金分5次交給「小胖」,每次蕭男都在現場擔任把風,蕭男因先前積欠小胖債務,同意擔任把風每次2000元,總計5次免除1萬元債務,而黃婦5次總計交出6.5公斤的黃金(市價772萬餘元)。

此案蕭嫌行為時未滿20歲,被害人向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有理,判決蕭男與其父母應連帶賠償772萬餘元。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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