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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之狼假釋 竟提告要已離婚元配回頭

計程車司機性侵咖啡座女服務員,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8年6月確定。假釋後又告已離婚元配,確認婚姻關係存在,遭反訴離婚。(示意圖)

計程車司機性侵咖啡座女服務員,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8年6月確定。假釋後又告已離婚元配,確認婚姻關係存在,遭反訴離婚。(示意圖)

2018/07/17 16:2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計程車司機愛慕咖啡座女服務員,告白遭拒,竟將人載往中部性侵,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8年6月確定。軟爛成性的他假釋後,又告已離婚元配,確認婚姻關係存在,雖獲勝訴,但遭反訴離婚;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考量婚姻失敗應歸責於司機,判准兩人離婚,可上訴。

這名運將2015年假釋出獄,隨即向已離婚元配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他認為,兩人曾席開多桌宴客,並由雙方父母擔任主婚人,飯店老闆擔任證婚人,之後雖簽署離婚協議,但他不具離婚真意,且未辦理離婚登記,請求判准婚姻關係存在。

挨告的元配除認有離婚真意外,也反控前夫婚後不務正業、沉迷賭博,甚至要錢花用,才會導致婚姻破裂,進而簽署離婚協議書,自此分居24年;而且前夫犯下性侵後,婚姻早無法維持,反訴請求判准離婚。

兩案併案審理後,法官認為,雙方確實未辦理離婚登記,先判司機勝訴,但表示,依元配所述加上常情審酌,一般民眾若面臨配偶犯下性侵案,均不願再維持婚姻,可見婚姻已生破綻,且男方長時間入獄,是夫妻間無法共同生活的主因,可歸責程度較高,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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