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判刑28年 他賣創作書畫賠償被害人家屬
2018/07/17 21:1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小明(化名)自小父母離異,為了生活加入地方幫派,2007年小明與「大哥」一起去尋仇,大哥開槍造成被害人死亡,事後在與警圍捕舉槍自盡,小明則被捕,最後被判刑28年,為了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小明不但將監所中的作業金省吃儉用,存下1萬8000元給被害者家屬,另提供12幅書法字畫募得4萬元轉交被害家屬,在在證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
新北地檢署於昨舉辦修復式司法義買書畫轉交感謝儀式,小明就是經修復式司法會談後,真誠向被害家屬懺悔,透過會談,被害人家屬釋放了多年來的壓力與情緒,也在聽完小明的道歉與敘述後,鼓勵小明在監獄裡好好過日子。
去年及今年初,新北檢觀護人室接到小明寄來的現金匯票和書法字畫,金額雖然分別僅有6000元、1萬2000元,卻是小明將在監獄每日30元勞作金省吃儉用存下。另外也有12幅的書法和佛像畫,則希望被害人家屬出售後作為賠償,但家屬無銷售管道,求助於新北檢。
4位榮譽觀護人王盈之、林清民、袁本一、林明瑤慷慨解囊,買下7幅書法,另5幅巨幅字畫,則由更保新北分會曾瀚霖主委出資2萬6000元、犯保新北分會李中仁主委共同全數買下,共募得4萬元,讓家屬萬分感動。
新北檢檢察長朱兆民表示,修復式司法就是希望能讓加害人了解自己的行為對被害家屬造成的傷害,並真誠的道歉與盡力彌補,讓兩造都能實際感受修復式司法的真諦與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