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收到44張罰單 騎士陳情「警示牌被樹擋」警打臉
2018/07/18 12:1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有騎士投訴,因限速50公里警示牌遭樹遮擋,自去年8月至今年7月,連續被測速桿拍40多張違規照片,警方調查該騎士時速超過60公里,測速照相桿前3公尺處也設有「易肇事路段請減速慢行」警示牌,至於樹葉遮牌時間難釐清,警方難有撤罰空間,違規者可採提行政訴訟。
喊冤的騎士從事餐飲業,上班途經鼓山三路、青峰街口,未注意自己超速遭拍照開罰,又因搬離戶籍地而未接過罰單,直到今年6月底,鄰居告知有郵件,結果全是紅單,統計自去年8月至今年7月,被同一支測速桿拍了44次超速違規,面臨5萬2800元罰款,他發現限速和警示牌被樹遮,便向交通大隊陳情。
逕舉組發現違規時間多為深夜,均有啟動閃光照相,違規者應清楚有所警惕,況且該處為部落區易肇事,交通局早於多年前,就在該測速桿前3公尺處,設立黃色方形警示牌,面積幾乎與人一樣大小,告知用路人「易肇事路段,請減速慢行」。
交大表示,該處測速照相設備警告牌面,今年1月1日起換三角形新型圖示警告牌,但該騎士最後違規日期是今年6月7日,6月25日申訴,樹葉是否遮掩,或遮住警示牌的時間也難釐清,不過,測速照相桿前10公尺內,確實設有「易肇事路段請減速慢行」告示牌,汽機車輛理應減速。
此外,該處為限速50公里路段,需超過60公里才開罰,檢視違規者車速,曾超出時速70公里,才未撤銷罰單,騎士若認為警方舉發不合程序,可向監理單位訴願,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警方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