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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通姦被活逮 跟律師談完突現「抓傷」控遭性侵

26歲張姓女子前年與已婚的陳姓男子偷情,被陳妻活逮,她事後反控遭陳男性侵。(資料照)

26歲張姓女子前年與已婚的陳姓男子偷情,被陳妻活逮,她事後反控遭陳男性侵。(資料照)

2018/07/18 21: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6歲張姓女子前年與已婚的陳姓男子偷情,被陳妻活逮,她事後反控遭陳男性侵;但處理員警指證,張女起初根本沒傷,跟律師談完話後,雙手突然出現一大片傷痕,張女因此被依相姦及誣告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先依相姦罪判她6個月徒刑,誣告案另案審理中。

本案發生於2016年間,張女被逮後反控遭陳男以性愛影片威脅,逼她發生性行為,但檢警查出,張女對性侵等重要情節,前後所述不一,且從蒐證畫面中發現,張女不僅沒求救,反應不像性侵被害者,她的雙手手臂等處也沒傷痕或抓痕,事後驗傷卻「佈滿抓傷」,種種跡象顯示「有問題」。

審理時,處理警員也吐槽指證,張女被逮時,到見到律師前,身上都「好好的」,與律師談完後,兩隻手突然出現「紅紅的傷痕」,由於數量太多,整片紅起來跟過敏一樣,才會特別注意。

警員加碼爆料說,他很肯定張女與律師談完後才出現傷勢,當時他還詢問張女:「怎麼剛在現場沒有,妳回來自己抓的嗎?」還諷刺說:「妳該不會是要說妳被人家脅迫的吧?」他已做好心理準備要帶張女去驗傷,心理猜想:「等一下她要來這套(指遭陳男性侵)!」

法官也不採信其辯詞,斥責張女犯罪不僅飾詞否認犯行,毫無悔意,甚至故意製造傷勢,誣指遭性侵,態度惡劣,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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