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槍店」涉行賄警察 竟靠一把「車鑰匙」抓到關鍵證據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檢調偵辦一件台南市警察貪瀆案,調查主軸是質疑酒店業者為掩蓋小姐在店性服務,向警方行賄。調查員提供出一段酒店小姐上空熱舞、替男客打手槍約10分鐘的影片,成為關鍵證據,但業者否認,質疑沒拍到店門口,只錄到包廂,是被栽贓。在律師追問下,調查員才供出,密錄器偽裝成車鑰匙,使用時會閃爍紅燈,在進入酒店前擔心被發現,所以只敢在包廂使用。
據了解,全案關於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業者全都認罪協商,但檢調同時也對業者起訴妨害風化,因為在蒐證時,曾拍到一段約10分鐘的香豔火辣的影像,兩名小姐上空跳舞,還對包廂2名男客打手槍,內容刺激養眼,在準備庭時查看這項證據時,暫時不對外公開。
但是,業者否認店內有提供小姐跳舞秀、性服務,這是制服店的作法,他的酒店是便服店;律師也質疑,畫面中包廂的桌子與業者的裝潢不同,追問進入酒店找哪個幹部?如何消費?作為證人的調查員則全辯稱,時間太久忘記了,不過,調查員拿出一張名片,上面印有酒店名稱與幹部姓名,證明自己的證詞。
但律師認為,取得名片很容易,提出幾項疑點,第一,雖然影像有看到小姐跳舞、打手槍,但調查員證詞中與三名友人一起到酒店消費金額,與該店消費金額有不同。
第二,警方偵辦妨害風化案,都會查扣店家的監視器主機,做為與蒐證時交叉比對的證據,但檢調當時沒扣走業者的監視器畫面,加上這段關鍵錄影,僅有錄下包廂內的狀況,沒有錄下進出酒店的畫面,律師質疑這段影像的證據力。
調查員辯稱,調查單位主要是查緝貪汙,因此,當時認為沒有必要查扣店內監視器主機,至於消費、小姐從何而來,他都忘記了;至於沒有錄下出入酒店畫面,是因為他手持的密錄器偽裝車鑰匙,使用時會閃爍,在酒店外用怕太顯眼,會被抓到,只敢在包廂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