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今年診斷「陽痿」 法官判他去年性騷無罪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趙姓性騷嫌犯,拿今年的勃起障礙診斷,想證明去年性騷,結果法官果真判了無罪,律師林仲豪說,性騷擾不關「硬不硬」,假設即使用頭髮對著重要器官搔癢,也可能構成性騷擾,而律師洪銘憲則質疑,單憑診斷證明書,未鑑定就認定無罪,適宜嗎?安南醫院泌尿科醫師林育緯則說,其實勃起障礙難用精密儀器診斷,醫師也不會現場查看患者是否會勃起。
趙男去年在公園,疑似趁著被害人看表演時不注意,用勃起陰莖頂被害人屁股,但今年卻到成大醫院在一個月內連看診三次,拿到醫院勃起障礙診斷證明,法官認為,趙男既然今年無法勃起,那麼去年就不會用勃起陰莖頂被害人,在檢方未提出積極證據下,判處趙男無罪。
林仲豪說,該案應該還是有積極的證據,例如觀看什麼表演,人潮是否相當擁擠來判斷,如果在觀看表演時,人潮沒有相當擁擠,卻被趙男「頂了」2次,可能就有故意的嫌疑。
律師洪銘憲則認為,趙男性騷小琪的判決很值得討論,趙男犯案行為時是2017年11月,但去成大就醫是2018年5月,這等於是法院用了今年的診斷,去認定去年的事,以刑法來說,應提出行為時是否有障礙的證明,來判斷會較為適宜。而法院單憑診斷證明書,而無經過鑑定即認定無罪,是否適宜?
至於成大醫院對如何診療、判斷趙男有勃起障礙?趙男就醫的3次中如何診療?為何讓趙男申請診斷證明?診斷勃起障礙時效?這些問題成大醫院都表示,有關訴訟相關醫療問題,基於尊重司法,成大醫院不予回應。
安南醫院醫師林育緯說,勃起障礙定義模糊,且在門診一定不可能有醫生真的叫病人勃起,或去觸診檢查軟硬度,大部分都只能按照病人本身說法去判斷,一般來說很少病患會要醫生開診斷證明勃起障礙,所以病人特別要求的話,其實醫生也要提高警覺問一下病人用途,但問診只能按照病人本身說法 ,所以遇到撒謊病人也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