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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28年 中風生母突現身要她扶養法官打臉

遺棄女兒28年,中風生母突現身要她扶養,新竹地院法官判免!(記者蔡彰盛攝)

遺棄女兒28年,中風生母突現身要她扶養,新竹地院法官判免!(記者蔡彰盛攝)

2018/07/22 15: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萬姓女子自小即被生母遺棄,由父親及教會帶大。28年後中風的生母突然出現,要她負起扶養責任,萬女拒絕,母女對簿公堂。新竹地院認定生母狠心棄子,萬女無扶養責任。

判決書指出,56歲的謝姓婦人28年前生下女兒後即與丈夫漸行漸遠,並在女兒6歲時離家出走,自後音訊全無,萬父對妻提出離婚訴訟獲准,女兒與父親相依為命。

28年後,萬女長大成年,市府社工突然通知萬女,指其謝姓生母因中風無法工作,無法生活,被安置在醫院附設護理之家,需要萬女分擔照顧責任。

萬女得知拋棄她和父親20餘年未見面的母親再度出現,並要求她擔負照顧責任時,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萬女指她從未感受到母愛親情,對她沒有印象,縱使見面,恐也無法認出彼此,形同陌路。萬女友人作證說,萬女小時侯住在教會附近,沒有長輩教養,是因教會關愛與照顧才為走偏,萬女就像是被教會帶大的孩子。參加營會時,別人都有家長接送,但唯獨萬女沒有。

法官認為,謝女離家出走近30年,在女兒成長過程中缺乏母愛照顧,備極艱辛,心中痛苦難以言喻,謝女未盡照顧義務,若要求女兒負擔扶養,明顯有失公允,因此判決免除萬女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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