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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子憲訓卻猝死 父母要求國賠664萬

簡志龍在憲訓中心受訓時,因病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軍方延誤就醫。(擷取自臉書)

簡志龍在憲訓中心受訓時,因病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軍方延誤就醫。(擷取自臉書)

2018/07/23 12: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桃園憲兵訓練中心日前發生二兵簡志龍死亡案,簡家人曾公開質疑憲訓中心沒有妥善處理,簡母也問「誰敢把孩子送到軍中,這就是國軍嗎?」並對相關失職人員提起刑事業務過失致死罪告訴,經不起訴後已再議;至於民事,父母也提國賠、求償664萬餘元。全案今天上午再開庭,家屬雖強調相關人員失職,但均被軍方出同人員否認。

簡男2015年11月8日收假歸營,有身體不適並發高燒症狀,當時曾向周姓中隊長提出醫院出具、載有「宜休養3天與門診追蹤治療」的診斷證明書,經陳姓醫官開立證明後,讓簡前往隔離室休養;但情況始終未好轉,簡11日雖經送醫,隔日仍宣告不治。

簡男父母今就民事案件配同律師出庭,律師說,軍方不但延誤送醫,部隊上還有溫度計短缺問題,接著細數相關人員過失;周姓中隊長方面,除無法掌握簡男生前體況,也未後送至大醫院進而引發死亡;至於負責回報體溫並送餐的下士,則是未確實測量簡男體溫,送餐時也未確認身體健康;陳姓醫官則因未實際看診,同樣有過失。不過,軍方人員對於簡家人指控全盤否認。

法官庭末同意原告家屬請求、將向監察院調取調查卷,諭知全案9月25日上午再開。

簡男之死除引發本件刑民事告訴外,其所屬部隊班級也遭檢方發現,未由個人確實填寫「體溫、體重、飲水量紀錄表」,而是統一由學生幹部填寫,且即便簡已死亡,周姓中隊長仍因擔心未據實填寫紀錄曝光,擅自塗改簡體溫紀錄,以符合簡的身體狀況。

檢方事後依偽造文書罪將周姓中隊長起訴,一審則在本月4日依變造私文書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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