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董事解職被駁 教育部抗告:報紙由政府捐助成立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教育部去年10月法院聲請解除國語日報社全體董事職務,並請求選任臨時董事;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國語日報社是由股東捐助、非政府捐助成立,加上教育部未能舉證1949年後仍有編列預算補助國語日報社營運,因此裁定教育部無權解散報紙董監事會,今年1月4日駁回請求。案經教育部抗告,今開庭審理;教育部依舊主張國語日報由政府捐助,但遭否認。
教育部稍早強調,依據台灣省政府教育廳1968年7月30日查復公文暨報告內容所載可知,「17名財產管理人屬名義上股東」、代表該報為政府捐助,且另份紀錄也寫到,「乃由前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人力、財力充分支援,因此...該社產權應屬公有殆無疑義」,再度可知國語日報自始至終屬國有,加上國語日報至今未提出任何成立設立公司前、轉換財團法人之間資金,再可證明該報應為國有。
教育部接著說,國語日報是在台灣國語會主導下成立,且根據一份1956年調查結果可知「國語日報屬於公產」;律師同時提到,依據上月底通過的財團法人法,國語日報自應收歸國有,但此一收歸是為讓該報財務更為透明,並不會影響報社相關權益,仍可正常經營。
至於辯稱教育部「斷章取義公文」的國語日報則說,根據銓敘部網頁資料,已載明國語日報並非由政府捐助的法人,加上台灣省國語會1955年因從植物園搬往木柵,導致從屬關係的國語日報無地可用,日後已自行花錢購買社址,在在反駁教育部主張。
此外,位列相對人的前董事長林昭賢、常務董事韓繼綏今要到庭表示意見。先陳述的趙說,從來沒有人捐錢給國語日報,並舉例錢從何而來,包括省主席陳誠1949年花20億元印三民主義書,以及教育廳1954年9月發函各小學、要求四年級以上每班須訂閱一份以上國語日報等。輪到林昭賢說話時,基本上同意韓的說法。
承審法官庭末未諭知下次開庭期日。
國語日報董事會隨後發出聲明提到,報社已於今年2月21日依捐助章程與法定程序,完成第20屆董事改選,並於隔月5日選出董事長為蔣竹君,但教育部卻以半年多前已被法院駁回之主張,遲未核備董事會之會議紀錄,導致報社無法辦理董事變更登記,不僅嚴重影響報社各項業務營運作業,恐會損及社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