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3警收賄包庇賭場 高院改判5年10月至8年半
2018/07/31 11:5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5年前,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時任偵查佐陳昀寧、楊睿禾、警備隊小隊長邱大榮,被控收受賭場業者賄賂與花酒招待,配合洩漏警方查緝訊息,包庇業者經營麻將、牌九賭場,台北地院前年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陳昀寧11年、楊睿禾9年、邱大榮7年徒刑,分別褫奪公權2或3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改判陳8年6月、楊6年6月、邱5年10月徒刑,仍分別褫奪公權2或3年。可上訴。
高院判決同案被吿方面,賭場業者李義華1年4月;宋安亞和游垂龍各1年8月、褫奪公權1年;「白手套」張晉宸1年6月、褫奪公權1年;左蓬生1年2月、褫奪公權1年。
至於被告吳傳發部份,一審以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犯行,判他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因他未上訴而確定。
判決指出,李義華等人在萬華區分別開設麻將、天九牌地下賭場,透過白手套行賄轄區官員警,得以提前取得警方查緝賭博的資訊,藉以隨時變換賭場地點,逃避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