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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落跑豬隊友害到! 檢建請再羈押冠脂妥偽藥案主嫌

冠脂妥偽藥案主嫌潘立武(左)及另一名嫌犯潘駿達。(資料照)

冠脂妥偽藥案主嫌潘立武(左)及另一名嫌犯潘駿達。(資料照)

2018/08/10 18:0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冠脂妥」偽藥案,不法獲利6900萬餘元,新北地院今下午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判主嫌潘立武有期徒刑8年10月、周應欽徒刑3年10月、游孟翰徒刑4年9月,與檢方起訴具體求刑落差大,檢方表示:「一定會上訴」。

因另一主嫌潘駿達於新北地院審理期間棄保潛逃遭通緝,為避免上訴高院後,主嫌潘立武利用判決未確定前的空窗期潛逃,檢方今於法庭上提出補充理由書,指出潘立武在新北地院羈押期滿後,裁定100萬元交保,但潘立武在中國有友人,案發時也曾試圖湮滅證拒,搭機離台,加上刑事訴訟法312條修正草案指,只要被告判刑2年以上,法院即能依職權審查有無羈押或其他強制處分必要。

檢方表示,雖草案尚未修正通過,但建請合議庭能審酌同案被告潘駿達迄未被通緝到案,再次羈押潘立武或提高保金至200萬元,並要求回復每日至指定派出所報到,以使後續審判能順利進行。法院則回應:「會儘快處理」。

起訴指出,潘立武因藥局關係,結識在藥廠工作的潘駿達,兩人為牟取暴利,竟在汐止區一處民宅開設偽藥工廠,向潘立武在中國求學時認識的一名張姓女子,走私購買另一種降血脂藥「立普妥」等原料,改製成「冠脂妥」,共犯周應欽及游孟翰則負責擬配方及打印藥盒,再以一顆便宜3到5元的批價賣給盤商,盤商再以低於市價1成的價格約460元向藥局兜售,另還成功製成偽藥利皮多、麻舒痛麻醉藥膏銷往中國。

檢方去年6月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嫌,起訴潘立武、潘駿達、周應欽、游孟翰,檢方認為,潘立武、潘駿達為賺錢罔顧民眾健康,得知檢調前往地下藥廠搜索後不但刪除Line裡的通話紀錄,還想出境逃跑,對4人分別具體求刑20、20、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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