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童仲彥酒駕被爆耍特權? 警方澄清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酒駕撞壞路旁3輛車,他步出基隆地方地檢署後坦承酒駕,對自己酒駕行為道歉。(記者林嘉東攝)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酒駕撞壞路旁3輛車,他步出基隆地方地檢署後坦承酒駕,對自己酒駕行為道歉。(記者林嘉東攝)

2018/08/11 21:5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針對有媒體報導童仲彥酒駕後動用關係,未被移送分局製作筆錄,基隆市警四分局晚間發布聲明澄清,媒體的報導與事實不符,童沒有耍特權,警方也一切依法辦理。

警四分局長蘇榮明指出,本起事故發生在今天凌晨2時30分,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駕車,駛出基隆市光華隧道口後,撞擊停放路旁3輛自小客車肇事。

由於事故地點在中華路分駐所旁,事故當時又發生巨響,員警第一時間前往查看,發現為車禍事故後,確認無人傷亡,依標準作業流程,通報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到場測繪,並通知被撞的3部車的車主到場進行後續事故處理程序。

現場處理警員3時40分依法提供礦泉水供童仲彥漱口,實施酒精呼氣酒測,酒測值達0.52毫克。

中華路分駐所警員完成初步警詢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6時45分移送分局偵查隊進行指紋採集、人犯照片建檔等移送相關程序,並於8時30分將童解送台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

此外,媒體還報導警方未扣童的車,反讓童把車拖吊離開現場,蘇榮明也特別澄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時,第85條之2第2項(強制扣車)規定,因此由交通隊完成現場測繪後,由童姓議員助理僱拖吊車移置肇事車輛。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基隆市警四分局公布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酒駕後依法移送法辦,一切依法辦理,童也無耍特權。(記者林嘉東翻攝)

基隆市警四分局公布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酒駕後依法移送法辦,一切依法辦理,童也無耍特權。(記者林嘉東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