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急救費才能移遺體? 聯醫澄清:未帶健保卡須押金
死者張救的家屬抱怨,媽媽被送至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醫院竟要收取9000多元急救費用才能移大體。聯醫澄清,「是天大的誤會」,因當事人未帶健保卡,需要支付押金,若家屬持相關證件,院方會把費用全數退還。(記者鄭景議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今凌晨發生火警,造成9死15輕重傷悲劇,死者張救的家屬抱怨,媽媽被送至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急救宣告無效,醫院竟要收取9000多元急救費用才能移遺體。聯醫澄清,「是天大的誤會」,因當事人未帶健保卡,需要支付押金,若家屬持相關證件,院方會把費用全數退還。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副院長王祖琪表示,送至三重院區的患者有2位,經急救後不治,因為台北醫院大火屬於特殊狀況,其中一位死者家屬有帶健保卡,因此院方完全沒收費,就同意家屬移置遺體,另一位死者沒有健保卡,依照健保標準作業程序,必須以自費方式處理。
王祖琪說,若沒有攜帶健保卡,急救自費金額是9000多元,但考量特殊情況,家屬身上也不可能帶那麼多現金,因此院方告知家屬,可象徵性支付1、2千元,等家屬準備好證明文件後,可至櫃檯辦理手續,院方會全數退還押金。
她強調,可能是院方與家屬溝通過程有誤會,才造成誤解,對家屬感到抱歉。